全部實美專欄

  • 贈與財產價值未超過免稅額但須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者,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但如贈與之財產須辦理移轉登記,雖加計同一年內贈與他人財產總額未超過免稅額,仍應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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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常見Q&A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常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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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申報常見疏漏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申報常見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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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路賣家 稅籍設立&商業/營利事業登記差別在哪??與實體店家有何區別??

    考量近年網際網路普及,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情形日趨活絡,現況與發布原本規定時的客觀環境已有不同,過往規定衍生網路與實體通路銷售應辦理稅籍登記條件差異,屢為外界詬病。財政部為避免租稅不公平及兼顧稽徵效率,過往對於網路銷售登記規定較為寬鬆,近年來日益從嚴使其趨近於實體店家之規定。下列針對稅籍登記及商業/營利事業登記概略說明,並比較實體店家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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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正「稅籍登記規則」等法規,規範網路銷售營業人應公示稅籍暨保存交易紀錄及登記新制輔導事宜

    財政部於今(8)日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自112年1月1日起,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從事網路銷售),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營業人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方式供他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平臺營業人),應負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之協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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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利事業欲將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之申報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實際支出金額之合計數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該投資金額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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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內賣家運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境內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為新臺幣(下同)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得免辦理稅籍登記,惟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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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業人承租員工宿舍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如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得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承租員工宿舍供其總、分支機構員工使用,如屬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其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說明,營業人承租員工宿舍供其總、分支機構員工使用,且符合「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且非屬酬勞員工性質」及「為集中或統一管理員工目的」二要件,即認屬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其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至員工入住宿舍後使用水電及瓦斯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因該等費用係依入住員工使用情形產生多寡差異,具有個別報償性,且與營業人本業或附屬業務無直接關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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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大扣繳義務人常見疏失

    十大扣繳義務人常見疏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為避免扣繳義務人因不諳法令規定而受罰,特別列舉常見的十大疏失:
    1、 負責人承租店面供營業使用,給付時未辦理扣繳及申報。
    2、 營利事業同業間資金調度支付之利息,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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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營網路交易,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者,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疫情嚴峻及網路購物的便利性,使網路交易日益活絡,該局提醒在網路上經常銷售商品或勞務的賣家,因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規範之營業人,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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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釋營業人承租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支付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適用規定

    財政部於今(7)日發布新令釋,營業人承租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下稱自用乘人小客車),有所列5種情形之一者(1.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車輛所有權移轉予承租人;2.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得行使購買租賃車輛選擇權;3.租賃期間達租賃車輛經濟年限3/4;4.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給付現值達租賃車輛公允價值90%;5.其他足資證明租賃車輛已移轉附屬於該車輛所有權所有之風險與報酬),核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其支付之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至營業人承租非屬前開自用乘人小客車,倘未限制供一定層級以上員工使用,並將車輛集中或統一管理者,核非屬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如供營業人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其支付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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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所稅申報常見疏漏

    營所稅申報常見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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