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

營業稅前辦妥稅籍登記,安心無後顧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為落實營業稅籍管理、掌握稅源及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自本(112)年4月起就轄內從事網路交易、夾娃娃機店、露營場、網路名店、非法旅宿業、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補習班(幼兒園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連鎖加盟店等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未辦稅籍登記或稅籍不符之商家實施稅籍清查,同時輔導新設立營業人瞭解相關課稅問題,履行納稅義務。

該所經稅籍清查後發現營業人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之態樣如下:
一、營業人誤認為其營業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免辦稅籍登記。例如,一般早餐店之營業規模通常不大,惟現行規定仍應辦理稅籍登記。
二、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包含直播)之營業人,每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已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或勞務已達4萬元,未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營業稅稅籍登記。
三、娃娃機店已辦理娛樂稅登記,惟漏未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四、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補習班(幼兒園及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漏未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該所提醒,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造成漏稅事宜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並就行為罰與漏稅罰擇一從重處罰,該所呼籲仍未辦理稅籍登記或登記事項與現況不符之營業人,應儘速補辦或變更登記;如涉有漏稅情事者,只要是屬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主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可予免罰。